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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超低价数码产品当心受骗

来源:深圳商报 作者: 责任编辑:贾嘉 阅读次数: 发表时间:2006-6-14 16:01:49

 
  新时代电子商城等网上大肆兜售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

  网购超低价数码产品当心受骗

  【本报讯】记者昨日从省消委会获悉,近期省消委会接到部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,反映深圳“新时代电子商城”、“腾通科技数码商城”、“鸿源数码购物广场”等,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大量“超低价”的手机、数码相机、数码摄像机等数码产品销售信息,其标价一般仅为正品市场价的一半左右甚至更低,并在其网站上称“向广东省消费者协会交纳100万元(或10万元)保证金,如果顾客能够向消协举证投诉受到诈骗、收到水货或者假货等,消协是可以从100万元保证金里面直接拨款赔付的,并双倍退回款项”。

  对此,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,广东省消委会从未向任何企业或单位收取过任何形式的保证金。上述虚假信息,欺骗消费者,损害了消费者组织的公信力。

  据了解,一些不法经营者设置的购物陷阱通常是:先利用网站上所列商品的超低价格,诱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意向,再谎称“向省消费者协会交纳100万元(或10万元)的保证金”来强化消费者购物信心,然后经电话联系,要求消费者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。款项一经汇出,消费者就陷于被动状态,不法分子要么要求消费者再多购买其商品以便批发,要么要求消费者再汇一笔邮寄费或者税费或称物品被海关扣留等,不断要求消费者往其账号上汇款。而消费者可能收不到所购商品或收到假冒伪劣商品,多次催问后,不法分子要么不再接听电话,要么电话停机、网站关闭,再也无法联系,以致上当受骗。

  针对上述情况,广东省消委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:警惕网上购买超低价数码产品受骗!并建议:

  1.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“超低价”网购信息,那可能只是不法分子诱骗消费者上钩的一个“诱饵”。也不要盲目相信其“向某些单位交纳保证金”的虚假信息,必要时可向其所提及的单位求证。

  2.网上购物前,应尽量查核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。一方面,要认真查询网上购物涉及的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。另一方面,须认真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书。

  3.网上购物前,要认真查核经营单位的地址、电话和银行账号。如果该网站上公布的公司地址、公司登记注册地址、联系电话所在地址、银行账号开户地址有任何不一致,消费者就应加倍警惕,不要轻易汇款。

  4.网上购物时,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。

  5.网上购物时,应尽量保留相关的交易凭证。一旦发现经营者涉嫌诈骗,可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  作者:记者古国真通讯员江列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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